党群园地

党委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» 党群园地» 党委

党委职责

一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上级组织和本所的决议,监督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决议等情况。

二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学习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学习党的历史,建设学习型党组织。

三、参与涉及我所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(简称为“三重一大”)的决策。

四、坚持党管干部、党管人才原则,在选人用人中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握用人条件、提出推荐人选、做好组织考察、加强管理监督、培养后备人才等职责。

五、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服务,督促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
六、对党员进行监督,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严格执行党的纪律,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。

七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,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,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,推进精神文明建设、文化建设与和谐院所建设。

八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九、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等群团组织,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十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,做好党外人士的联系和服务工作,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建言献策、民主监督作用。

纪委职责

一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,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。

二、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,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。

三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

四、检查、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按照有关规定,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。

五、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、申诉,保障党员的权利。



Baidu
map